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学会维权,拒绝沉默



我们总被教要温和、要退让、要懂事,

习惯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挂在嘴边,

把委屈咽进心里,把沉默当成保护色。

可每一次妥协,都在悄悄消耗自己;

每一次沉默,都在默许别人践踏你的边界。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强买强卖、缺斤少两⋯⋯

当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不必沉默,不必委屈。

敢于发声,依法维权,才是对自己最好的守护。

无论是线上购物还是线下交易,

了解并维护自身的消费者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都应该享有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01 拒绝沉默

“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

正因你不说,别人便以为你可以随意对待。

每一次沉默,都是在践踏自己的底线。

因此,当权益受损时,

懂得果断维权,是一种底气。


“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余华《在细雨中呼喊》

你要敢为自己发声。

你据理力争,不吵不闹,只守公平,

最终会等到该有的结果。

你的善良,必须带点锋芒;

你的底气,要自己亲手撑起。

不惹事,也绝不怕事;

不伤人,也绝不委屈自己。

学会维权,过不憋屈、不内耗的人生。


02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03 如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投诉渠道

维权不止315,用心守护365。


愿你购物车装满称心的商品,

愿你的每一次付款都能有发自内心的笑。

愿你温柔而有锋芒,善良且有底线,

一生被善待,也懂得为自己撑腰。

(以上图文内容来源于网络,侵权即删)

END

文案提供:第一图书借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