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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图书馆读者信用积分管理规定

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图书馆

读者信用积分管理规定

  为充分发挥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引导读者更多的利用图书馆资源,形成全民阅读的良好风尚,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图书馆进一步完善公共阅读服务,特制定读者信用积分管理规定。

一、读者信用积分的概念

  读者信用积分是通过设置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对持有本馆有效读者证的读者进行积分,将其个人的文献借阅情况和参加其他读者服务、活动等情况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二、读者信用积分的规则

  读者信用积分由原始积分、加分项、减分项三部分组成。

(一)原始积分

读者证开通服务功能后即可享有原始读者信用积分100分。

(二)加分项

1、每借1册本馆图书可增加1分,每天增加积分不高于10分。

2、报名文化活动并遵守各项规定,可获得1-10分相应积分。

3、报名参加文艺团队课程,每学期满勤的学员可一次性给予10积分。

4、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2小时或以上,且获得馆员的好评,可增加10分;参加文化中心演出的文艺志愿者,在无演出报酬且演出组织者评价为“满意”的前提下,每次演出给予10积分。若有演出报酬,将不另外给予积分。

5、在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微信公众号每日签到可增加1分。

6、每月总增加积分不超过100分。

(三)减分项

1、逾期归还图书,每册每天扣除1分。

2、一般污损文献,每册扣除10分。

3、严重损坏文献或者遗失文献,每册扣除30分并缴纳相应的赔偿金。

4、读者证挂失扣除20分。

5、报名参加文化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实际未参加者扣除5-10分、请假者取消报名积分、迟到者扣除2分。

三、读者证的冻结与解冻

(一)读者信用积分小于0时,读者证将被冻结,冻结周期为7个自然日。冻结期内除还书功能外,其他读者权限暂时关闭。

(二)冻结期后自行解除冻结,积分初始化为0分。可通过参加本馆读者活动或者志愿服务等方式获取积分,积分大于等于0时可借书。

四、读者信用积分的奖励

(一)读者信用积分有机会兑换文化中心惠民演出门票、阅读推广书籍。

(二)积分高的读者有机会优先受邀参加文化中心举办的文艺晚会、大型演出等文化活动。

(三)读者信用积分可作为书香保税全民阅读评选明星读者、书香家庭的参考依据。

(四)获得奖励的读者将消耗相应积分,具体奖励方法,以文化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五、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图书馆读者信用积分管理规定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5月1日之前所借的图书及其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原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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