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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重要通知】关于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图书馆读者证退还押金的通知

广大读者朋友们:

  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图书馆自2017年4月23日起办理读者证不再收取押金并开展押金退还业务。已持有我馆读者证且未办理退还押金手续的读者,可到馆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退还押金范围:

  持有我馆读者证且还未办理退还押金手续的读者。  

  二、办理退还押金时间:

  周二至周日9:00——20:00。

  三、办理退还押金地点:

  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内无逾期图书未还,无逾期欠费等不良记录,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2、读者本人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持身份证原件及读者证即可办理;读者委托他人办理,须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读者证方可办理。

  3、已经挂失的读者证,需持本人身份证重新补办后,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4、集体读者证退还押金采取单位预约方式,我馆将与各单位负责人联系,由各单位统一退还。

  5、成人读者证押金为100元,少儿读者证押金为50元。

  6、已退还押金的读者证仍可继续使用,所有功能不变。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图书馆将依据读者提供的有效证件建立个人诚信记录档案。

 

  咨询电话:图书馆总服务台 022-84925899

 

 

                              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