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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12·4”国家宪法日——“宪”相伴,“法”相随,云讲座邀您一同行动!



学宪法 在行动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广大读者朋友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本期讲座——

《宪法的意义与精神价值》

讲座简介: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本期主讲嘉宾

  刘旺洪,男,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现为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学。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和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学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妇联法学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和南京市依法治省(市)专家组成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司法专家咨询组成员,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干事、副秘书长,江苏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等。曾获江苏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各1项,江苏省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江苏省优秀二类课程1项、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指导的学生获全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二等奖1项;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省青蓝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获“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0年被评为“江苏省十名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导师”。

参与方式

扫描二维码,在线观看讲座视频

划重点!划重点!划重点!

  本系列活动最后,文化中心将根据线上讲座视频内容,举办答题得奖活动,邀您一起看视频、学知识、得奖品,期待您的热情参与!

  下期讲座为:《宪法》——个体生命的制度性安顿,敬请收看!

主办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

协办单位:

天津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022-84925899